世界周刊2011年5月1日李律师手记 - 移民审核、执法方式 变化大

- 李亚伦律师 1

美国国安局(DHS)在移民方面最近设立了过多的新计划、新系统、附加规定和互联网审查,要与国安局的三个移民机构-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负责移民福利的管理),美国移民海关执法局(USICE-负责国内移民法的执行),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负责边境执法)- 接触联系的大众应该注意。因缺乏这些知识有可能造成案件被拒,遭受罚款,或甚至被判有罪的不幸后果。以下是一些最重要的新知识:

一。企业验证工具(VIBE) 将会推出

企业验证工具是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利用商业上可用数据库对申请外籍员工的公司或机构作基本资讯验证的新网路工具。 目前其软件正处于测试阶段,移民局测试大众对它的接受程度并检测软件是否有故障。 企业验证工具看来对未来的职业案件会是一项主要的工具。大部分职业类别申请将会用到它,包括公司和机构的I-129非移民工作签证申请表格及I-140职业移民申请表格。

该工具将查出企业的活动状况,如企业的类型,交易付款资料,公司现状(营业中或非营业中),销售量,信誉,员工人数(包括本地和全球各地),与其他公司的关系,(如海外子公司,是否为单独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总公司),业主和法律状态,(如有限责任公司,合夥企业或公司),公司执行人员,成立日期,和目前的公司实际住址。

验证工具的核心内容为Dun and Bradstreet(D&B)的数据库,若雇主提交的资料与数据库不同,如大量的员工人数,过多的销售量或不同的业主名字,移民局会对此特别关注。 结果更多的雇主会收到要求进一步补材料的通知单(RFEs)或案件将被拒绝的通知单(NOIDSs)。

现在雇主应查看他们在D&B的简介是否有错,若有任何不准确之处,务必尽快与D&B联系予以纠正。公司机构想要向D&B获取他们的报告,可致电D&B客户服务中心,电话为1-800-234-3867,或使用D&B的“iUpdate”互联网服务,网址为 https://iupdate.dnb.com/iUpdate/companylookup.htm。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进一步说,如果雇主的资料不在D&B的数据库中,移民局不会自动地发出补材料通知单或案件将被拒绝的通知单。

二。通过脸书Facebook和谷歌Google网站核对

据悉,美国国安局和领事官员查看脸书和谷歌网站,确定签证申请人的陈述是否真实。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现在正在使用谷歌网站来获取申请人的资料,领事官员也已用脸书资料来审理非移民申请案件。如果申请人的脸书简介说,当事人在美国居住和工作,那么申请人的 考察观光签证(B-1/B-2)将被拒绝。

在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佛罗里达州中部分会与移民局Tampa办事处于2010年11月4日的会议上,移民律师协会投诉说,移民官员在审理婚姻案件时,似乎使用脸书的资料来评估婚姻的真实性,Tampa办事处回答说,他们可以使用任何公开的信息资料,而且如果有现成的资料公开,官员就可能使用这些资料来决定婚姻的真实性。

三。用安全社区(Secure Communities)计划将人递解出境

安全社区是美国移民海关执法局2008年的方案,此计划将嫌疑犯的指纹信息不仅存储在联邦调查局(FBI)的数据库中,也让美国国安局来通过指纹资讯确定那些必须递解出境的人。然而该计划受到许多批评。近来此案针对的对象及联邦政府不愿让州和地方政府退出此计划,又再次受到攻击。许多被确认,转到移民海关执法局关押,并根据此方案已被递解的人,只犯过轻罪,或甚至从未被定过罪。此案最初表明为自愿加入的计划,州政府和社区现在发现他们无法退出,且欧巴马政府希望在2013年前将此计划提升成为全国性的计划。 至2011年2月1日止,共有38州的1006个县/市登记参加了这个计划。但一些州、市和当地社区对此计划越来越持怀疑态度,因此他们警务配合已减少了。

目前移民海关执法局的态度是指纹资料无法不转给国安局的。地方社区唯一的选择是拒绝接受美国国安局送回的指纹结果,但这样做移民海关执法局相信会让他们受到对关在监狱的非法移民不关心的指控。

纽约州前州长大卫帕特森(David Patterson)离任前,他与移民海关执法局签署的一项修订安全社区协议备忘录,希望用这些增补的字眼让移民海关执法局对执行移民法全权负责,并会使用“风险为本的方法“来决定哪些移民对象为驱逐出境的目标,纽约将对那些有严重罪行的人执行驱逐。然而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希望现任州长葛谟(Andrew Cuomo)能根除或修改这个备忘录。此时,没有证件的非法移民应该继续避免被逮捕的可能性,特别是常见的下列状况,如家暴,醉酒驾车,与邻居大声争吵,甚至驾驶一辆尾灯破损的汽车。

四。部分州居民现在可以通过电子验证检查自己的身分

从2011年3月21日起,住在或在亚利桑那州,爱达荷州,科罗拉多州,密西西比州,维吉尼亚州和哥伦比亚特区有地址的申请人,可以透过网站电子验证(E-Verify)的安全网页检查自己的工作许可身分 。 他们先上移民局网站 http://www.uscis.gov,然后点击主页右边上的E-Verify 连线网。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指出,未来这个自我检查(Self Check)的电子验证服务将以滚动方式扩大到其他地区。这个系统分两个过程,即身份认证和就业许可认证。该系统的主要工具是一个商业保证公司(IDP)利用从第三家公司如金融机构,公众资料记录,及其他服务提供商收集的商业信息来验证身分。它收集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社会安全号码(如有),地址等。如果当事人通过身份检查,该系统会开始就业核查的部分,要求回答是否有公民身份和文件,文件可包括社会安全卡,绿卡,工作许可证,美国护照,和与I - 9表上可接受的证件和相关号码。

自我检查是有帮助的,因为对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说,一旦当事人使用该系统确认就业资格,他们被参与电子验证的雇主聘用后,就不太可能遇到困难。虽然没有参与一般电子验证计划的公司组织,可能会在公司人事部监看下让其员工利用这个自我检查系统来检查他们的身分,但雇主不能用自我检查系统来检查雇员的身分。请记住,求职者若自愿地透过自我检查系统,将其就业许可验证证明附在求职信或给未来的雇主查看,就会比其他求职者占优势。

五。与出口管理条例(EAR)/国际武器贸易条例(ITAR)相关的申请审查严格

从2011年2月20日起,雇主和准备表格的人宣誓遵守出口管理条例(EAR)和国际武器贸易条例(ITAR),证明这位外籍人士不需要执照或者会在对其透露敏感高科技信息之前取得执照。申请机构必须以核对打钩方式回答工作签证I-129申请表的第6部分,是否工作签证(H-1B)、智利/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工作签证(H-1B)、跨国公司经理签证(L-1)、或优秀人材签证(O-1A)等非移民申请的受益人,受到EAR或ITAR的规定,需要一份授权出口执照。

出口管理条例列出对美国政府具安全重要性的双重用途物品,而国际武器贸易条例主要涉及武器和改造后用于国防的物品。 出口管理条例的双重用途物品(可用于多种目的的物品)对申请人影响较大,因为这些物品,如电脑或化工原料,可用于多种不同类型的企业上。

美国对出口的定义为任何转移给外籍人士的为出口,再出口为转移给美国合法居民,并知道它将进一步转给外籍人士。允许外籍人使用技术数据或控制的数据被称为 -“视为”出口。甚至只有一位非美国公民使用政府限制的信息或设备,都会影响到同组的同事们。因为审批执照需要时间,在这些情况下要有授权出口执照会产生问题。然而,当授权出口执照悬而未决时,外籍员工可以在场,但不可使用这些数据或设备来执行任务。

公司或公司的承诺(compliance)部门在准备担保上述类型签证申请时,应检查其拥有的技术是否受到出口管理条例和国际武器贸易条例中一个或双重条例的规定。这是重要的,因为无论是出口管理条例或国际武器贸易条例,若没有遵照规定,不但出口的特权会遭拒绝,还会遭受昂贵的民事罚款和刑事处罚。此巨额罚款及监禁处罚有追溯性。一旦公司被查出应当老早就申请授权出口执照而没有做,在公司首次递交申请牌照时就可能蒙受罚款。甚至有退休的教授们曾因允许外籍研究生使用政府限制的设备和数据资料被判了刑。因此,我们鼓励公司组织拟定一份符合条件的计划或指定一组或专人作专业遵守出口规则的工作。有关更多出口控制规则的信息,请见 http://www.bis.doc.govhttp://www.pmddtc.state.gov。

以上讨论的五个项目显示美国国安局的三个移民有关机构正在积极地以新的工具,如监测,政策和执法向前迈进。读者应该和这些发展并齐前进,避免受到不必的牵连。

 

 

1本文作者有30年以上的移民法经验,律师事务所设在纽约市。Martindale-Hubbell Law Dictionary 律师指南中给予AV全美最卓越律师等级的评价,这是一个在法律能力和道德标准上均属最高的荣誉。于1977年在克利夫兰-马歇尔法学院得到最佳法律写作的 Sidney A. Levine奖,并在许多族裔报纸投稿刊登移民专栏,如世界日报,星岛日报,巴基斯坦之声,Muhasha 和 OCS日文报。他曾在民事法庭以移民专家的身份出庭作证,并在1985年因保护人权受到台湾政府的表扬。他的文章" 布希总统临时工人计画与相关待审立法之分析“是著名移民刊物出版社-Interpreter Releases在美国移民律师协会2004年年会上的头条文章,还有他以从未被任何法庭裁决过的法律问题在第二巡回上诉法庭以‘首地国际公司对抗移民局”胜诉,并成功地挑战移民局40多年来根据模糊的标准撤销已经批准的移民签证申请的政策。李亚伦律师在各类报纸和杂志上所发表关于移民法律的文章多达1,100篇以上。李亚伦律师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在下列各处都有成功的诉讼案件,如联邦法庭,移民上诉局,上诉审核处,外籍人士劳工证明上诉委员会,前移民局地区专员等。李律师于1977年成为俄亥俄州律师业一员,1982年加入纽约律师业,之后又进一步的成为受理纽约南、东、西区地区法庭及第二巡回上诉法庭案件的登记律师。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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